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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鐵普悠瑪自強號昨(21日)發生翻覆事件,造成18人死亡、190人受傷的慘劇,包括列車駕駛自己也因此受傷,檢方今(22日)初步判定肇事主因是過彎時超速,「人為因素相當大」,晚間10點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聲請羈押禁見。由於第一時間48歲的尤姓列車駕駛受傷,頭上縫了好幾針,還因驚嚇過度無法言語,因此檢方一直等到今(22日)早他已轉一般病房後,才以關係人身分通知他到宜蘭地檢署說明,從早上9點開始,尤姓司機被偵訊長達12小時。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江貞諭並於同天晚間出面表示,目前證據顯示「肇因於機械瑕疵的機率相當小,人為因素相當大」,指初步判定過彎超速就是翻車主因。根據行車紀錄器顯示,6432次的普悠瑪在過彎時,時速高達140公里,遠遠超過新馬站限制的85公里。6432次普悠瑪自強號列車於昨(21日)下午4點50分左右,在宜蘭蘇澳到冬山間的新馬車站發生翻覆意外,歷經19小時的救援後,最終確認死亡人數為18人,另有190人受傷,死者多在第7、8節車廂,且四肢盡斷,顯示當下撞擊力非常強大。更多 TVBS 報導普悠瑪翻車吳淑貞支援救人 轉播實況被酸「作秀」 自願留偏鄉守護 熱血女老師與生同遭普悠瑪死劫 普悠瑪倖存者注意! 醫師:若出現「這些症狀」快就醫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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